各镇(乡)人民政府,市有关单位:
《连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》已经连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定,同意对我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,并报请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验收通过,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从2019年1月17日起执行。
附件:连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.doc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1月17日